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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歡迎您通過連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團門戶網(wǎng)站申請信息公開,能夠為您的生活、工作、學習提供信息服務,也是我們最大的心愿,現(xiàn)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1、信息公開申請系統(tǒng),只適用于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的信息申請。
2、申請信息公開的申請人,原則上應通過網(wǎng)站、信函、傳真的方式書面提出申請,如申請人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可通過口頭方式提出申請。請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為提高效率,請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申請人身份、聯(lián)系方式等事項必須真實有效,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盡量詳盡、明確,帶*為必填/必選項,以便您及時收到反饋信息。
3、在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我單位將進行登記確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單位將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不屬于本單位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申請,本單位將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4、凡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的事項申請,將不予受理或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