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新區(qū)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動中心工程劇院五六層走廊、咖啡廳等零星工程施工
發(fā)布時間:2018/8/30 17:48:45 瀏覽次數(shù):28929 來源: 審計部 cjkg-sjb
1.招標文件
本招標項目新海新區(qū)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動中心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連云港市發(fā)展與改革委員會以連發(fā)改投發(fā)(2013)58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蘇潤科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新海新區(qū)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動中心工程劇院五六層走廊、咖啡廳等零星工程施工(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市新海新區(qū)科苑路東,凌州路北,學林路西
2.1.2建設規(guī)模:裝修面積約1780㎡
2.1.3招標控制價:67.376837萬元
2.1.4工期要求:30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國家現(xiàn)行驗收規(guī)范,等級為合格
2.2招標范圍:五六層過道及屋頂層、咖啡廳等區(qū)域的室內裝飾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注: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本項目執(zhí)行“關于印發(fā)《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zhí)行連清辦(2011)9號、蘇清辦【2011】13號、蘇清辦【2012】14號、連清辦【2013】6號文、蘇清辦【2013】10號、連清辦【2014】4號、連清辦【2014】16號、蘇清辦【2014】5號、連清辦【2015】6號、連清辦(2015)9號、連清辦(2015)15號、連清辦[2016]2號、蘇清辦﹝2015﹞9號、蘇清辦(2016)7號、連清辦【2017】5號、蘇清辦【2017】6號文、蘇清辦(2018)4號等文件,凡是出現(xiàn)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報名時將不予受理。
(2)外省建筑施工企業(yè)必須提供資質核驗書,詳見以下文件:
外省投標人執(zhí)行蘇建建管〔2013〕572號文.
(3)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
投標企業(yè)及項目負責人無市場不良行為、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絕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市場不良行為以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布為準。(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4)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2018年1-6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
本工程執(zhí)行蘇建建管〔2016〕214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guī)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他現(xiàn)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備案時,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tǒng)自動導入施工合同備案系統(tǒng),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yè)已注冊(或備案)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
(5)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 其他
1、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以企業(yè)法人的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yè)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yè)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yè)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guī)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2、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如在招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掛靠單位投標并中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如發(fā)現(xiàn)掛靠單位報名,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3、投標企業(yè)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須是真實有效的,一旦發(fā)現(xiàn)有虛假行為,招標人將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報名時需攜帶下列資料:
1、投標單位針對本項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原件);
2、經辦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驗);
3、投標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項目負責人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請攜帶上述資料(裝訂成冊提供一份),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在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連云港市海州區(qū)朝陽東路36號鳳凰大廈19樓造價二所)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費用300元。
6. 評標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連云港市城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官網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潤科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市海州區(qū)朝陽路鳳凰大廈19樓
招標人郵編: 代理機構郵編:222000
招標人傳真: 代理機構傳真:
招標人聯(lián)系人: 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章工
招標人聯(lián)系電話: 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0518-8583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