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區(qū)建筑消防設施安全檢測項目
發(fā)布時間:2017/2/22 16:35:41 瀏覽次數:14684 來源: 審計部 cjkg-sjb
1.招標條件
連云港房政置業(yè)有限公司的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區(qū)項目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區(qū)建筑消防設施安全檢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工程概況
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區(qū)位于連云港經二路西、南朐路北。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區(qū)建筑內主要設有消防供配電設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供水設施、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隔設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2.1項目名稱: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區(qū)建筑消防設施安全檢測項目
2.2項目性質:服務類。
2.3招標范圍:小區(qū)內建筑消防設施安全檢測。
2.4標段劃分:共1個標段。
2.5工作內容及期限:根據消防部門對建筑工程消防設施相應的檢測規(guī)程,對招標范圍內項目進行建筑消防檢測。檢測內容主要有消防供配電設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供水設施、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隔設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2.6質量要求:檢測中如發(fā)現不合格項目,及時提出具體整改意見,直至合格。提交合格的消防檢測報告兩份。
2.7檢測期限:按招標人要求。
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參加本次招標活動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且具備下列條件:3.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相應的經營規(guī)模;3.2投標人應具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同類業(yè)績良好;3.3中標人不得分包或轉包。
3.4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3.5具有江蘇省消防檢測中介服務組織資格評審委員會頒發(fā)的《江蘇省消防檢測中介服務組織資格證書》;3.6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江蘇省消防檢測中介服務技術人員資格證;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3.8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投標文件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投標人資格審查
本項目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對投標申請人資格的審查將依據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資格審查資料進行審查。投標人提交資格審查資料的同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核驗:
4.1投標申請人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副本)4.2投標申請人的消防檢測資格證書;(原件副本)4.3投標申請人的項目負責人消防檢測中介服務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副本)4.4投標申請人對企業(yè)無市場不良行為、提供相關資料真實性作出的書面承諾。(原件) 4.5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承諾;(原件 4.6項目負責人、檢測人員2016年10~12月份本單位為其辦理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以投標人當地保險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為準)
5.評標辦法
合理低價法。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2017年 2 月 22 日至2017年 2 月 27 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休息)
6.2至代理公司處現場購買,招標文件每份615元人民幣。
6.3獲取招標文件應攜帶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資格證書、項目負責人資格證書。
上述資料不齊全將導致被拒絕獲取招標文件。
7.投標保證金
8.1金額:人民幣20000元
保證金接收人:江蘇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
開戶行:江蘇銀行連云港朝陽路支行
帳號:11390188000095145
保證金退還: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內。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云港房政置業(yè)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qū)朝陽東路72號城建大廈第16層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qū)瀛洲路36-1號樓振興時代廣場A座12A層
聯系電話:0518-85103299
18352812097 經辦人:孫加煒
日 期:2017年2 月 22 日